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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烈祝贺北京睿智保诚代理关于第78928528号 ““Mastri TARTUFI”” 商标驳回复审成功

时间:2025/5/22 18:08:08 点击:5

玛斯诺香港有限公司的第30类78928528号“Mastri TARTUFI”商标被驳回不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,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,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。

案件回顾:

商标对比图如下:



1、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为英文“Mastri TARTUFI”,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为英文“ALBA TARTUFI MORRA TARTUFALBA”,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、整体外观、显著性及含义上均存在巨大差异,根本不构成近似,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,根据《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申请商标理应作为商标获得核准注册。


2、本案商标作为主品牌商标的保护性注册,是基于企业发展规划深思熟虑的结果,申请人注册申请商标完全是出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善意目的,本案中“     ”商标在30类注册,完全是作为申请人的重点保护商标来申请的,其作为申请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,应该受到保护和肯定,故特恳请贵局准予申请商标获得核准注册。

3、由于申请商标已经具有高度知名度与信誉度,并从未产生过任何人谈及与引证商标的混淆与误认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条相关规定,对于申请商标此种大量使用的商标应该予以肯定和支持。

4、立足于我国《商标法》的基本原则,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,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,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。

我公司律师充分考虑本案客观情况,进行综合分析,商评委最终裁定78928528号“Mastri TARTUFI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,维护了申请人及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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