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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烈祝贺北京睿智保诚代理69551786号“顾龙山GU LONG SHAN及图”商标驳回复审维权成功

时间:2024/2/4 17:37:33 点击:1

常州金坛福源水业有限公司3269551786顾龙山GU LONG SHAN及图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,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,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。

案件回顾:

商标对比图如下:

1、目前,第68873364号引证商标1正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,权利状态极不稳定,官网最新流程显示2023年05月27日驳回通知发文结束,后续再无其他流程,该引证商标势必会因为未做驳回复审而驳回,若该商标驳回决定生效,则引证 商标1便不宜作为引证商标使用。特恳请贵局待引证商标1的权利状态确定后,再审理此驳回复审案件。

2、申请商标显著识别部分是汉字“顾龙山”,引证商标1显著识别部分是汉字“雪峰湖”,引证商标2显著识别部分是汉字“东城山万年泉”,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-2在商标构成、整体外观效果、显著性、呼叫及含义上均存在巨大差异,根本不构成近似,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,根据《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申请商标理应作为商标获得核准注册。

3、申请人注册申请商标完全是出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善意目的,本案中申请商标在第32类注册,完全是作为申请人的重点保护商标来申请的,其作为申请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措施,应该受到保护和肯定。

4、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,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,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,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,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。

5、立足于我国《商标法》的基本原则,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,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,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。

为此,特在本案的重要商标评审阶段提交上述复审申请,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充分考虑本案客观情况,进行综合评审,依法对本案申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,以维护申请人及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我公司律师充分考虑本案客观情况,进行综合分析,商评委最终裁定69551786号“顾龙山GU LONG SHAN及图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,维护了申请人及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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